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关于印发《延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br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竞技宝测速    发布时间:2025-06-26 15:21:41

《延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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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br关于印发《延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水弹性城市br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

  《延安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习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有序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2015〕7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三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将海绵城市理念切实融入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领域、全过程。结合城市防洪能力提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内涝积水点综合治理、城市更新行动、山体沟道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统筹新区与老城建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的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最大限度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增强城市防洪防涝能力,巩固水土保持成果,构建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先行区,推动革命圣地延安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着力打造水弹性城市建设样板,守护好中国人的精神家园”为愿景,以老城区为重点,兼顾新区,聚焦城市排涝设施完善、革命旧址防汛安全、沟道人居环境提升、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方面,力争到示范期末(2025年),全面完成示范创建任务,实现年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达到40万吨,内涝防治能力大幅度的提高,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达标,城市防洪标准基本达到30年一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天然水域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1.74%,可透水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7.35%,构建黄河流域黄土高原地区山、水、城融合的生态、宜居、韧性水弹性城市,着力打造红色教育基地海绵化提升示范、区域洪涝旱统筹治理示范、山体沟道人居环境改善示范。

  (一)系统谋划,全域推进。全市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开展水弹性城市建设责任考核,强化落实全域管控。坚持“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综合采取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实现城市水的自然循环。

  (二)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聚焦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因雨水导致的问题,以排水分区为单元,深度剖析水系统问题,厘清主次,注重对原始地形地貌的保护和修复,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与实施方案,急缓有序、突出重点,科学谋划建设项目,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三)规划引领,示范带动。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引领城市发展,严格落实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深化优化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借鉴先进经验,打造海绵城市建设集中连片示范区和亮点示范项目。

  (四)建章立制,长效推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领导小组抓总、工作专班统筹、部门(单位)联合推进”的工作模式,逐步完善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横向沟通、纵向协调、市区联动,实现规划设计、审批报建、施工建设、巡查管理、竣工验收、运行维护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理。

  围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心任务,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城市建设,统筹城市水资源利用和防灾减灾,统筹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重点实施“六大工程”、打造“四个片区”、提升“一个能力”,即:实施生态修复、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水资源利用、城市更新、革命旧址海绵化提升等六大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打造方塔水弹性城市样板片区和枣园、大砭沟、桥儿沟三个水弹性城市示范片区;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能力。

  1.开展山体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实施山林保育、涵养水源、水土保持、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提升环境品质。重点实施城区棚改山体综合整治、新区生态绿化和生态修复、宝塔山山体综合治理、火车站西侧山体修复、万花前锁崖滑坡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市城改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延安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宝塔区政府)

  2.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管控。严格城市蓝线管控,城市规划建设原则上不得侵占天然水域,确保中心城区天然水域面积不减少。严格落实《延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生态本底保护,加大海绵城市源头减排设施建设,稳步增加中心城区透水地面面积。(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1.提升流域防洪能力。加强延河干支流排洪能力建设,加快山体沟道薄弱环节治理,开展上游河库清淤扩容,构建延河流域防洪系统,使延河城区段防洪标准基本达到30年一遇。重点实施延河城区重点段治理工程、延河综合治理延安城区石窑村段防洪治理工程、延河杨柳桥至康家沟段防洪工程、延安市王瑶水库扩容工程等。(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宝塔区政府)

  2.优化雨洪行泄体系。按照“高水高排、引排有序”的建设原则,合理开挖行泄通道,优化雨洪行泄通道,畅通新老城区雨洪衔接路径,为水留空间、留出路。重点实施高新区枣园区域雨洪治理工程、薛场区域雨洪治理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3.加强调蓄空间建设。改造利用现有公园绿地,充分的发挥系统调蓄能力,收集雨洪资源,完善区域蓄排并举的排水防涝体系。重点实施西北川公园、鲁艺公园、水土保持公园海绵化改造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4.强化城市内涝治理。加强排水系统建设,优化新老城区排水路径,增强管网排水能力,补齐排水设施短板,提升城市内涝防治水平,全面消除城区易涝积水点。重点实施永昌路北侧、长青路纺织花园等16个易涝点整治工程。(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1.开展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围绕延河水质提升,将水弹性城市建设理念融入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在滨水绿带建设雨水湿地等设施,设置植被缓冲带,调蓄、净化径流雨水,削减径流流速和污染负荷。有条件的河道建设生态驳岸,根据水位变化种植适应的水生植物。重点实施延河干流、西川、南川河入河排口雨水湿地净化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宝塔区政府)

  2.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结合管网排查和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工程,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混错接整治、管道修复及截流闸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重点实施排水管网排查修复、雨污分流改造、城区截流闸智能化改造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延安水务环保集团,宝塔区政府)

  1.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持续加强污水资源化利用,重点实施延安城区再生水循环利用-工业公司供水、百米大道中水管道安装、延安新区中水三级加压泵站等建设项目,逐步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新区管委会、延安水务环保集团)

  2.提升雨水资源利用量。摸清雨水资源利用设施现状,加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宝塔山、凤凰山、清凉山“三山”核心区域绿化提升改造工程、胜利广场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

  1.实施山体沟道和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制定改造实施方案,以“+海绵”理念改善人居环境。重点实施老城区山体沟道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南市街道高家原则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2.实施公共建筑海绵化建设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注重水弹性城市建设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发挥公共开放空间的多功能作用。重点实施延安火车站站前广场海绵化提升工程、延安中学校园海绵化改造等项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3.实施新建市政道路海绵化建设。新建市政道路全部落实水弹性城市建设理念,建设符合水弹性城市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重点实施百米大道延伸段、延安新区东片区市政配套道路等海绵化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改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4.实施公园绿地海绵化建设改造。新改建公园绿地项目全部落实水弹性城市建设理念,增强公园和绿地系统的城市海绵体功能,提高雨水消纳能力,为周边区域雨水蓄滞提供空间。重点实施人民公园、七里铺公园等海绵化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改办、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5.强化新建小区项目管控。加强新建项目全过程管控,在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阶段严格执行水弹性城市建设管控要求,高标准开展海绵化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将水弹性城市建设与红色教育基地保护有机结合,以低影响开发方式构建地表地下双重排水系统,提升红色教育基地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和革命旧址保护统筹体系,打造高质量的“红绿结合”海绵示范样板。重点实施枣园革命旧址、杨家岭革命旧址等水弹性城市综合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

  结合延安实际,着力打造一批典型示范项目,以革命旧址为重点,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系统施策,微创式改造,在保护革命旧址原貌的基础上解决涉水问题。以汇水分区为单位系统谋划、统筹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强化连片示范效应,打造方塔海绵城市样板片区和枣园、大砭沟、桥儿沟三个海绵城市示范片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延安革命纪念地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城改办、高新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1.完善规划设计体系。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排水防涝、城市防洪、污水再生水等专项规划修编,形成覆盖全域、统筹协调、层次分明的规划体系。高标准、高质量深化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区域流域、城市、设施三个层级,根据示范城市建设目标,开展现状问题梳理、方案编制、项目库与建设规划制定、工作管理机制优化等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宝塔区政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快速推进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提升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上的水准,将水弹性城市建设管理行为法定化、规范化。健全水弹性城市建设全生命周期管控体系,出台相应的管控制度,将水弹性城市建设目标、指标和重大设施布局等要求贯穿土地供应、方案审查、质量控制、竣工验收、运维管养等全过程,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新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

  3.建立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水弹性城市绩效考核机制,定期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做评价评估,将考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于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由市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办。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财政、审计部门要定期对中央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做专项检查、跟踪审计。(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府督查室)

  4.强化技术支撑保障。充分的利用智库,委托第三方专业方面技术团队开展水弹性城市建设政策分析、方案审查、现场巡查、机制体制建设、年度绩效考核等全过程咨询服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5.建立适宜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延安气候特征、土壤地质、施工条件、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等情况,针对建筑、水系、道路、绿地等不一样项目,制定覆盖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标准。编制完成《延安市水弹性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延安市水弹性城市专篇编制深度及审查要点》《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山体沟道综合治理技术导则》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气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6.开展海绵课题研究。加强海绵城市技术攻关,着力破解海绵城市建设本地化的核心问题,开展延安市降雨特性分析及其适应性海绵设施、土壤特性及其渗透性等水弹性城市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开展延安黄土湿陷性随降雨入渗的变化特性及其控制参数研究、大竖向排水条件下降雨径流特性仿真模拟关键参数研究,为水弹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科技局、新区管委会)

  7.推进信息化建设。开展管网排查检测,建立完整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构建中心城区雨洪仿真数学模型,为城市内涝积水情况的现状评判和成效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水弹性城市监测评估体系,对重点区域进行多项指标系统监测,并根据监测需求合理增设雨量监测站,数字化体现水弹性城市建设效果。依托现有智慧城市管理等平台,搭建水弹性城市智慧管控系统,实现项目建设管理评估、排水系统动态监控、风险预警和综合调度,夯实海绵城市建设数字化基础,为实现智慧化监管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

  8.孵化海绵相关产业。以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为契机,鼓励带领企业开展海绵设施建材生产经营,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推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高新区管委会)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我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各项工作,研究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分年度下达水弹性城市建设项目及工作规划,定期对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做评价评估。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作落实。高新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和宝塔区政府要参照市水弹性城市建设组织架构,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完整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海绵城市建设各项任务。

  (二)落实资金保障。出台《延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的使用上的要求、支持范围、补助方式,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奖励惩罚机制,确保高效合规使用中央资金。加大资金筹集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整合各级财政资金、专项债券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资本支持水弹性城市项目建设。

  (三)加强技术支撑。依托科研机构和技术咨询服务团队,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水弹性城市建设专家库建设,充分调动专家积极性,参与水弹性城市建设。开展水弹性城市技术培养和训练,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开展专题培训、实地督导,提高水弹性城市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提升水弹性城市建设质效。鼓励支持水弹性城市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提高本地海绵城市建设相关产业水平。

  (四)广泛宣传引导。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普及和成效宣传,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充分的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水弹性城市建设”专栏,宣传政策理念、发布工作动态、展示建设成果等,增加群众对水弹性城市建设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延安市政务公开办)承办


应用范围